居委会能开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社区居委会能开的证明是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2、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3、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4、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5、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6、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7、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8、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10、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11、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12、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13、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1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15、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单位可以作为证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管理事物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关记录。
居委会可以开的二十种证明
20项可由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包括:
1. 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2. 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3. 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等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4. 为在居民楼一楼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开具统一证明;
5. 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6. 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补助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7. 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出具长期共同居住证明;
8. 享受低保、特困救助等救助待遇及副食品补贴待遇证明;
9. 为无工作单位的育龄群众出具生育一孩、二孩资格证明;
10. 居民在家死亡证明;
11. 出具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证明;
12. 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
13. 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及家庭情况证明;
14. 糖尿病患者申请变更医疗费用报销方式的困难情况证明;
15. 社区居民的子女及近亲属入党,出具政审证明;
16.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
17. 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18.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19. 申请红十字会公益项目资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0. 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赠者贫困状况证明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证明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需要的证件有:1、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薄;2、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4、能够连续在申请地就读的证明;5、申请人已经在申请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办理居住证除了可选择到当地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外,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
具体需要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所需要的材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房东相关的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当场可以办理完成。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身份证明,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身份证明,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外地户口办理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委会证明内容?
居委会能够为群众开具的证明目前共有10项,超过这10项的,群众应该找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开具。这10项证明分别是,常住居民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地址证明、老人健在证明、低保证明、家庭困难情况证明、退休金发放证明、低保家庭收入证明、在家待业证明、社区民间调解证明、计生办理证明。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需要啥材料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有: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申请表。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