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报销)

更新时间:2023-03-01 09:14:16 阅读: 评论:0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医保跨省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吗?步骤是什么

  医保跨省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吗?

  可以。参保人在进行了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或者门诊结算时只需要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就可以享受由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要求门诊、急诊住院患者提供的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两类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一类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体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另一类为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具体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对于参保人来说,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操作:

  【1】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先下载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直接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 选择定点医院: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的机构。

  【3】 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在备案、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凭医保卡电子凭证或者身份证就可以完成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诊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工作。

  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而言,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服务能够进一步减少报销流程,只需要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报销材料,等审核通过后才能受到报销的费用。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好消息来了,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引言:如果想要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话,那么参保人员需要做好三点工作。第一点就是参保人员要进行备案。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之前,参保人员要通过相关的线上线下途径进行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的备案手续的话,那么参保人员可能就不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二点就是参保人员要选定点医院。在就医之前,参保人员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规定。

如果参保人员完成了相关的备案手续的话,那么参保人员就可以在所有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如果参保人员没有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话,那么参保人员可能没有办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虽然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医疗机构,但是不是每一个医疗机构都参与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改革。如果参保人员想要享受相关的服务的话,那么参保人员在就医之前一定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不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的话,那么即使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可能也享受不了相关的医疗服务。虽然国家深化了相关方面的改革,但是具体的实施还是要依据各个地方的情况。第三点就是要持卡就医。无论是在入院登记还是在门诊结算,参保人员都需要出示相关的有效医保凭证。如果不能出示相关的有效凭证,那么,参保人员可能不可以享受相关的服务。

只有符合当地规定的患者,所有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所有的这些都是建立在人们是参保人员的情况下。在备案的时候,人们也要注意两点。第一点就是可以选择就医备案的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类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当人们进行备案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清楚自己所在的人员类别。


异地结算医保流程

1、备案: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先下载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直接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选择定点医院: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服务;在异地医疗机构的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则,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则执行。
3、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在备案、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或者门诊结算时都需要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都可以。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要求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的,可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一级、二级、三级各1所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区外发生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在住院期间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治疗终结后三个月内,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用详细结算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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