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和合的解释是什么?
因缘和合的意思是世间的任何一种现象都是由因与缘和合而成的。世间任何一种现象全都是因缘。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条件决定存在,而不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存在。
这些条件又会有亲疏之别,即主要条件和次要条件,其中,因是主要条件,缘是次要条件。因缘与人我之间,往往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相当圆满的因缘和合,人际关系就会有欠缺、遗憾,任何事都要依因缘成熟的快慢而衍变承受。
扩展资料
佛学中提及的因缘:
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例如种子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果)。
大乘入楞伽经二曰:一切法因缘生。’楞严经二曰:‘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
长水之楞严经疏一之上曰:佛教因缘为宗,以佛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
维摩经佛国品注:什曰:力强为因,力弱为缘。肇曰:前后相生因也,现相助成缘也。诸法要因缘相假,然后成立。
止观五下曰:招果为因,缘名缘由。
辅行一之三曰:亲生为因,疏助为缘。
因缘和合的解释是什么?
有内在的“因”,还需要外在的“缘”,才能促成某件事物的发生。意为世界万法都是由因与缘的和合而成,属于佛教哲学解释世界存在的基本方法。
比如你有一粒小麦种子,这个是因,决定了它只能长出小麦,不可能长出水稻、高粱、大豆。但要真正生根发芽,光有“因”是不行的,还需要土壤、水分、合适的温度、阳光等,后面这些就属于“缘”。
“因缘和合”一词,作为佛教哲学的基本原则,“因缘”的结合即产生了世界存在的本质现象——和合性。这种和合性作为世界存在的一种特性,可以说是佛教的一种特殊发现。它指的是形成心、色等诸法之因缘,能够彼此和合的特有性质,在世间有为诸法生起的时候,必须有众多之因缘和合之特性。
对人们的影响
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因缘和合而成。所有一切的根源都是自已亲自参与并种下的, 我们要懂得取舍,过去的就让他过去,重要的在于当下。一切聚合离散都是因缘和合,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如诗所云:“若人识得因缘法,秋霜冬雪皆是霜”,我们能看识得因缘际会,一切皆好。
因缘和合怎样理解?
佛说:“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这是什么意思
一、“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的意思是:
世间一切光怪陆离或寻求物我的现象和思考,都是随着因缘的起伏而生而灭,都是这样的。
1、一切有为法:这里法就是现象的意思,你所能看到的,听到的,别人传教的,自身思考的,都是“法”,而有为,则与下一句的因缘和合相对,就是有起因和变化的条件的,可以寻觅到因缘起灭的。这句话就是:一切可以追寻到因缘起灭的现象。
2、尽是因缘和合:因缘,因就是现象,也就是法的起因,缘,就是促成因进行动荡变换最终结出果的条件,这句话的就是:全部是由因果勾连结合而产生。
3、缘起时起,缘尽时尽:随着因缘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因缘的消逝而消逝。
4、不外如是:没有不是这样的。
二、一切有为法:这里法就是现象的意思,你所能看到的,听到的,别人传教的,自身思考的,都是“法”,而有为,则与下一句的因缘和合相对,就是有起因和变化的条件的,可以寻觅到因缘起灭的。这句话就是:一切可以追寻到因缘起灭的现象。
扩展资料:
源自佛语:“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指一切有为法,皆是因缘与合而生,不是无因自有。缘起则生,缘灭则散,不外乎是这样的原理。
一切有为法佛学术语,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
通俗解释“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意思就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不可琢磨,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
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切有为法百度百科-不外如是
因缘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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