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2018调整(2016年个税起征点)

更新时间:2023-03-01 06:38:11 阅读: 评论:0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时间

法律分析:201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0月1日起调整,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年起征点为6万元。计算方法是将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为5000

一、正面回答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分析详情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三、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流程
1、首先用户需要下载由国税局开发的客户端,没有注册过的用户需要先进行注册;
2、然后登录个人账号,在首页的常用业务找到并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进入页面之后选择需要的填报方式,通常情况下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4、核对个人的扣除额部分,包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确认无误之后进入下一步;
5、页面跳转,会直接显示应退税的税款,最后选择提交申报即可。

个税起征点多少?

个税起征点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而且全国统一为5000元。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名称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或免征金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制,更好地改革税制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人大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为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友要求修改免税额度。2011年6月30日,人大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号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二、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为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分次扣缴税款;需要结算支付的,应在取得收入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结算支付。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当从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按月计算或者分项计算,不得结算缴纳。
总而言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个人,根据规定符合要求的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扣税——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应的表格和计算标准进行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扣税率与应该扣多少钱有关。

个税提高起征点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201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0月1日起调整,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年起征点为6万元。计算方法是将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起征点啥时候上调的

2018年10月1日起, 个税起征点 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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