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补助

更新时间:2023-03-01 06:01:27 阅读: 评论:0

如何申请微型企业补助资金?

资金申请方法如下:

(一)符合扶持条件的新办微型企业,于每年的3、4月份、9、10月份向县微型办一次性申请资本金补助资金,并提供如下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

3.资金到位的合法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等);

4.投资计划书;

5.企业租赁经营场所、购置设备和加盟资金等合法凭证;

6.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接受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

7.县微企办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财政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定向支用”的原则,按照已审定的投资计划书中明确的用途进行支用,只能定向支用于支付房租、加盟费和购置机械设备等。

(三) 采取报账式的资金拨付方式。新办微型企业须在工商登记成立6个月内向县微企办提出资本金补助资金申请,由县微企办审核企业实际到位资金、资金用途等情况后,向县财政局报送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结合现场核查和评估的实际投资情况,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应补助资金(含自治区财政应补助部分)直接支付。

扩展资料

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由县微企办将县财政拟补助微型企业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开。公布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受助创业者、企业的基本情况,接受公民、组织对公布信息的查询。申请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是否给予扶持的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第十二条县财政部门要将应承担的微型企业财政资本金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套取、抽逃、转移补助资金的行为;县微企办应及时书面向财政厅、区工商局报告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新办微型企业财政资本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对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

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横县财政局会同县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南宁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县新办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二)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三)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1.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3.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4.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引导中小型银行将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科学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5.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从小型微型企业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加强监测分析。
申请资料: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
2、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6、用人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书
7、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
小微企业应该具有的特点: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2、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
3、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创新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
4、初步建立了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一条 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

申请成为微企,能享受哪些补助或扶持政策

各地政策不一样,以重庆为例:

重庆市市工商局针对微型企业(简称“微企”)的后续扶持政策又增加8个项目,而且延长补助时间,降低申请门槛,单户微企最高可享受50万元补助。至此,微企共计可申请享受15项后续扶持项目。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介绍,从2014年起,市工商局、市财政局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对微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账费用、水电费、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费以及参加会展的展位费、商业贷款利息等费用支出给予补助。到今年2月底,已有2.6万户微企享受到了后续扶持资金近2亿元。

为进一步推广此项政策,今年市工商局与市财政局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首先,在原有的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账服务、水电运营费用等补助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环境治理、产品检验检测、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等8个项目的补助;

其次,延长了补助时间,将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期限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将电子商务专项运营补助期限由1年延长为2年;

第三,降低申请条件,将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补助申请条件,由单台设备购置金额5万元以上调整为单台(套)设备购置金额2万元以上,让更多的微型企业能享受补助;

第四,增加申报数量,将每年只可选择2项进行申报增加为3项。经过计算,每户微企最多可申请享受到50万元的后续扶持资金。

扩展资料

企业特征

与中小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①组织管理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②金融支持方面: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③固定资本方面: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④销售模式方面: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

⑤薪酬制度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中小企业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实行了岗位工资制。

⑥ 生产运作方面:微型企业有十分相似的经营模式,大部分是以“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缺乏质量管理;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中小企业有一定的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竞争战略选择。

⑦人力资源方面:微型企业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且大都是通过正式的就业渠道不能就业的人。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招聘制度,进入企业的员工大都接受过专门的专业训练。

⑧财务会计方面:微型企业没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中小企业存在面向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微型企业

参考资料:凤凰网-重庆微企扶持政策又加码 单户最高可享受50万元补助


创建小微企业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市财政对区(市)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市财政对区(市)按照每人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一、正面回答
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消除城乡、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二、分析详情
就业补贴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三、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1、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为: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6、用人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书;
7、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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