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华南理工大教授王雨磊性侵女生,此事是否属实?
这件事情目前还未被证实。所以我们目前还无法确认是教授性侵女学生还是对方故意污蔑造谣。我们先来看一下整件事情的经过。
10月9日,有网友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称,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王雨磊涉嫌性侵女学生,帖子中还配有疑似受害女生的求救录音。现场录音中,一名女生哭喊道:“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
这个帖子一发出,一时间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华南理工大学校方当晚就作出了回应,发文决定解聘王雨磊,并且称道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王雨磊予以解聘。虽然校方做出了处罚措施,但是这并没有证实或证伪“王雨磊性侵学生”的网络传言。
而就在舆论都压向王雨磊的时候,事情似乎又出现了"反转"。第二天,10月10日,王雨磊本人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在他的声明中表示视频中的女士并非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他俩不存在任何师生关系。他说他们于2019年6月在一个工作场合相识,当时他与前妻处于分居状态,并且已经谈好离婚事宜,但还未及时办理离婚手续,由此在相识后开始交往。此后,他也与前妻办结了离婚手续。他还表示与视频中的女子的交往均以彼此自愿为前提,但经过一个月的交往后因不适合而分手,自此之后再未见面,但女方并不接受这一事实,加上女方的一些不合理要求难以满足,造成情感纠纷。并有网传王雨磊朋友圈截图显示,他本人也已经报案了!
所以到目前为止,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还没有明确的结果。如果王雨磊被证实涉嫌性侵,那他已经构成了犯罪,必须负刑事责任。如果王雨磊所说的是真的,那么,当事女生的行为则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不管怎样,相信警方会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和处置。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呢?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吧。
南京四男子性侵醉酒女生被拘案件,给小女生们哪些教训?
近来,网络媒体爆出多起女生被侵害案件,这不得不让大家对女生安全问题有些担心。仔细剖析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来看,除作案人品行低劣不计后果外,有些女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如交友不慎、没有防范心理、不会保护自己等等。今天,作者就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给女生一些提醒,也请女生们看到类似案例进行反思,从中吸取教训。
一、南京四男子性侵醉酒女生被拘案2020年9月28日凌晨,南京江宁公安局接到报案,女性受害人告诉警方,自己在2019年10月,遭到了强奸,现在有相关的视频在网上被恶意传播。警方在接到该报案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表示高度重视。2020年9月29日,在警方全力侦查下,犯罪嫌疑人悉数被捉拿归案。
经初步审查,2019年10月某日晚,王某某,刘某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对醉酒状态下神志不清的受害人实施轮奸,并拍摄视频。被侵害女生为南京一职业学院的在校生。
二、此案给女生的教训:1、交友不慎:警方通报没有说明被害女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但我们从案件发生过程可以判断,被害女生与其中一人或者多人应当是相识相熟,不然不会到一块喝酒。这就是典型的交友不慎造成的恶性案件。女生在社会交往中要注意对方的品行,一定要远离那些存在恶习、不良嗜好、不务正业的人,防止被带入歧途。
2、女生与多名男生外出喝酒行为欠妥:很多性侵案件都与饮酒有关,一方面是酒后容易乱性,特别是在青年男女之间,酒后本身就容易产生性的冲动。另一方面, 酒后行为控制能力和反抗能力明显减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性侵案件提供了条件,正所谓女的不醉,男的没机会。
3、没有及时报案:我们不知道被侵害女生在案发之时是否知道实情,是出于羞耻当初不敢报案,还是视频外传后才知道实情?如果案发之初就知道实情,仅是出于羞耻不敢报案的话,那不是千错万错了。被害人不要企望歹人作案后会良心发现能改过自新,这些歹人作恶得到不惩治后,反而是贼心越来越大,他们还会伤害被害女生或者其它人。如果当初被害女生及时报警来保护自己,也就不会造成视频外传的后果发生活。
4、不及时报案,难以取证。很多受侵害的女性,出于这样或者那样的考虑,不及时报警救助,导致案发多时才报案,让警方难以收集固定证据。对恶人判刑坐牢所需要的证据,要比打民事官司所需要的证据严格多的,如果稍有缺失就有可能让歹人钻了漏洞,让恶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结束语:作者在此提醒女生的是:社会法制环境再好,也无法遏制所有的歹人不作恶,增强防范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性侵女学生,你认为这件事会有反转吗?
华南理工教授王雨磊强奸女学生遭解聘,他回应称:要澄清事实,难道真的有反转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王雨磊所做的恶行,已经昭然若揭。在被学校解聘后,作出声明:将会考虑怎样去澄清事实!
要知道现在网络上已经有受害女生的呼叫和求救录音,难道才能巧舌如簧的去歪曲事实吗?10月9日,有关于这一事件在网络传播开来,迅速引发热议。华南理工大学在接到有关学校教师王雨磊不良行为举报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随后根据调查结果,查证了事实!并且对外作出通告: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经过一致认定,最终对王雨磊予以解聘,这就100%的认定事实,就是如此。
根据校内的一段视频显示:女生在校内哭诉遭教授强奸,更是跪地痛哭“……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同学们,我求求你了,我被强J了,帮我拍个照片上传到网络上”一段歇斯底里的哭叫,实在是让人心碎。女生晕倒在人群当中,一堆保安将其围住,只要是有学生路过就会被赶走,有关于这一事件在得到官方确定之后,证实了并非空穴来风。而议论的热点就是难道王雨磊做出侵犯女学生行为之后,予以解聘就没事了吗?
王雨磊本人最新回复:正在考虑出面澄清事实!通过对王雨磊履历观察来看,不得不说,真的是光鲜亮丽!年仅30岁就成为了华南理工大学最年轻的正教授,可是学术上的成就并不能与人的品德相提并论,或者说这之间并没有直接性的关联,作为教师更多的是要以身作则,不仅要教书育人,更多的是要立德树人!
学校是最神圣、最纯洁的地方!容不得半点藏污纳垢,而有关于高校类似性侵事件频发,真的是需要引起重视!毕竟正如大家所说,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社会上的形形色色,每天都在大学里面上演。女学生又该如何的有效保护自己,这一点显得至关重要!遭受到了不法侵害,第一时间勇敢站出来选择发声,为这名女生点赞!必须要对犯罪分子予以最严格的处理,才能够震慑到黑暗当中的另一部分人。是因为有这样一些蛀虫的存在,才让教师群体抹黑,这真的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师德、师风建设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必须要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处理。王雨磊的这一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做的是有违法律,要知道违反法律更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南宁女大学生醉酒后遭老师性侵案,此案的原委是什么?
简单来说,这起事件的原委和经过,就是一名男老师请学生们聚餐,但是在聚餐中他们喝了不少的酒,这名男老师趁自己的学生烂醉的时候,性侵了其中一位女生。
接下来将用更加详细的角度,为大家叙述这一起事件。
事件梳理根据网络媒体报道,一位陈姓教师,在某一天请自己的学生来自己的宿舍聚餐,他要请这些同学们吃饺子,聚餐的时候不只是吃饺子,还他们还喝了很多酒。可能是当时比较开心的缘故,他们喝酒就喝到了凌晨三点多钟,其中大部分的同学应该是提早离开了,但是有两名女生在老师的宿舍里喝得烂醉,随后老师和另外一名男同学将喝得烂醉的两名女生扶到客房去休息。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师趁大家都走了的时候,对这两名女生实施性侵,期间其中有一位女生突然惊醒,发现这样的事情后,立马就冲出了宿舍逃走了,但是另外一名女生仍然是烂醉的状态,于是她遭到了这名男老师的性侵。
事件后续这名被性侵女生是在第二天上午发现自己被性侵的事实,她当时从醉酒状态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身没有穿衣服,对此感到非常的疑惑,于是问陈姓男老师发生了什么?男老师居然回复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于是女生报警,警方从女生内裤单提取DNA比对,也发现了该女生和陈姓男老师的DNA,所以存在性侵事实证据确凿。男老师也被警方批捕。
事后女生觉得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觉得在学校也待不下去了,所以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但是学校说要她自己去找去申请转校申请。
女生认为,既然学校不肯为自己处理转学申请的话,那么她认为学校对内对此就有赔偿责任,以此向学校索赔100万元。
学校方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学校并没有任何的责任,更无需赔偿,女孩可以上告法庭,如果法院认为学校需要赔偿的话,那么学校就会赔偿。
写在最后对于这起事件,其实笔者也不想说什么,只能说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外,最好是少和不太熟悉,或者不够信任的人喝酒。
对于这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
12岁女生被男生性侵怎么办
法律分析:建议马上报警。对方涉嫌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愿意,均按强奸论处。猥亵幼女罪,或奸淫幼女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愿的都构成以上罪名,而且法律规定在量刑上要从重处罚。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学门卫涉嫌性侵3名女学生,为什么家长选择默不做声?
河南商城一名初中门卫涉嫌对女生实施性侵害。记者从商城县警方获悉,一名家长报案后,警方共排查出3名受侵害的女生,涉事门卫吴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未成年人被刑拘。吴某某是商城县某中学的门卫。吴今年60多岁被指多次猥亵该校初中女生,其中一名女孩将此事告诉家人,家人随后报警。
家长害怕事情传出去,影响孩子从而选择沉默为什么3个孩子被侵犯后,才会被发现,主要还是因为前两位家长觉得孩子被性侵后很丢脸,所以选择了沉默。虽然已经是新时代了,但是在很多家长的眼中,依然无法对待孩子被性侵,因为现代社会舆论真的是很难说,甚至还有受害者有罪论。不夸张的说,这个社会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因为如果他们不沉默的话,在事发之后,别人都会对他们和孩子指指点点。这也是那些家长不愿意面对的情况,毕竟每个家长都希望以自己的孩子为荣,若是因为性侵的事情,被人如此对待,他们也没做好这个准备,所以他们更加宁愿把牙打碎了吞肚子里。
实际上,当我们遭受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更需要放下自己所有的面子,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孩子的利益,毕竟这个事情也会是孩子一辈子的痛,甚至成为她们一生的噩梦。作为家长难道还要为了面子,不敢用法律的武器惩罚那个侵犯者?还要让孩子觉得自己的父母都觉得自己丢人吗?
这种做法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更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沉默没有任何的作用,不告诉并不是保护反而是加害。让未成年人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懂得正确的性知识才是保护他们的真正办法。沉默只会引发更多更重的伤害,只会导致更多无辜的孩子受到牵连。如果做不到24小时陪在孩子的身边,一定要教会他们遇事不要隐瞒,勇敢对陌生人说“不”。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9:2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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