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计算
诉讼费计算公式: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诉讼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3、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是所诉讼的事件金额的大小,多少费用,然后计算出诉讼标的额。以上有详细的计算公式以及诉讼费缴纳的是哪些方面。
诉讼费用是如何分担的
(一)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
(二)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四)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五)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六)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诉讼费如何计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产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起诉费计算公式诉讼费是怎么计算
诉讼费计算公式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实行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办法。如果是1万元以下的财产案件,收取50元的开庭费用;超过一万元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诉讼金额的2.5%来收取等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法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有关诉讼费的快速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计算
您好,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诉讼费计算公式有哪些
【财产案件】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X≤1 50
2、1≤X≤10 X×2.5%-200
3、10≤X≤20 X×2%+300
4、20≤X≤50 X×1.5%+1300
5、50≤X≤100 X×1%+3800
6、100≤X≤200 X×0.9%+4800
7、200≤X≤500 X×0.8%+6800
8、500≤X≤1000 X×0.7%+11800
9、1000≤X≤2000 X×0.6%+21800
10、X≥2000 X×0.5%+41800
【离婚案件】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无争议财产 50
2、X≤20 300
3、X≥20 X×0.5%-700
【侵害人格权案件】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X≤5 500
2、5≤X≤10 X×1%
3、X≥10 X×0.5%+500
诉讼费计算公式有哪些
【保全案件】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X≤0.1 30
2、 0.1≤X≤10 X×1%+20
3、10≤X≤89.6 X×0.5%+520
4、X≥89.6 5000
【执行案件】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无执行金额 500
2、X≤1 50
3、1≤X≤50 X×1.5%-100
4、50≤X≤500 X×1%+2400
5、50≤X≤1000 X×0.5%+27400
6、X≥1000 X×0.1%+67400
诉讼费计算公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一般按件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
按件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 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交纳50元。
【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各类案件诉讼费计算公式的详细内容,各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大致计算一下,当然最终的收费数额还是要以各法院的实际收费为准。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3)第十三条第(六)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