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更新时间:2023-03-01 01:18:43 阅读: 评论:0

劳动法上下班途中的规定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不一定属于工伤,只有是职员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在常规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工伤。若交警介入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一旦认定职员是此事故的责任方,那么不管职员的伤情轻重与否,都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劳动法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昏迷、紧急医疗救治等原因未在现场报警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事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职工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警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告知当事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但新劳动法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时间就是指定上下班时间之间的那段时间。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法律分析: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该规定所指的“上下班途中”应作全面、正确的理解。“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既包括劳动者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及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的上下班途中。具体是指:(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怎么安排合理时间?

上下班途中的下列时间路线才算合理: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的路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新劳动法中对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作时间

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但新劳动法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时间就是指定上下班时间之间的那段时间。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
法律分析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三类。其中标准工时制的要求是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所以,“朝九晚六”是现在非常常见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方式。上午九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期间一共九个小时,去除中午吃饭一小时,正好是八个小时。一周工作五天,一共工作四十小时,正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时制的要求。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上下班途中与中午吃饭时间必须计入工作时间,因此,单位不计入的行为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9:1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604723550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pdf

标签:途中   工伤   骑车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