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小学报名系统登录网址操作方法:
1、首先浏览器中搜索“(地区)小学报名系统”,以北京为例。
2、下面点击“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3、进入主界面后,我们看到左上角有“立刻开始办理”选项,点击进入。
4、会弹出区域选择,选择你所在的地区。
5、接下里,找到“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6、登录你的账号,如果你没有账号,就点击下面的“注册”选项。
7、最后按指示,依次填好对应的信息,在右上角会有“信息待或已验证”的提示,提交过后,出现“信息已验证”的字样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2020年大祥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部分)
一、新生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 本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招生范围。 各小学严格按划定区域招生(招生范围划定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 2020年8月7日至8月13日。
网上报名时段,各小学均设报名咨询点,负责对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不在网上报名。 需要插班入读城区小学的适龄儿童,于8月25日至26日持户籍、房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先按片区进行登记:六岭片区(设沙井头小学)、西湖片区(设樟树小学)、城南片区(设新渡小学)。
对应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接收返城学生插班入读。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各片区根据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若片区内学位不足不能满足调剂,由各片区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向具有富余学位城区学校或城区周边学校进行调剂。
3、本区农村小学新生(含雨溪、罗市、檀江、蔡锷、板桥等5所中心校所辖小学)今年网上报名只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要求上传佐证资料。
4、凡2020年秋季需在我区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须于规定时段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登录地址:http://shaoyang.gotedu.ex1.http.80.ipv6.shaoyang.gov.cn)申请学位,进入报名网页后,按生源类别提交报名申请。
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留存入学相关证件以备必要时核查。 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中的一个生源类别, 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报错类别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以 及符合条件却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需接受学位调剂。
2019年年长春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cedin.net
3日8时起长春市中小学入学开始网上报名
中国吉林网讯3日8:00开始,长春年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通道开通,家长可登录长春教育网(http://www.ccedin.net),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要在5月3日-13日网上报名
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日-13日,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报不上名的5月16日去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户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
居住地和户口原则上须一致
记者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家长要及时把户口迁到与房证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住址上,按照“一致性原则”的要求入学。对于达不到“一致性原则”要求的,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外来务工家长要填“暂时地址”
长春农村户口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学校入学,但由于家长在城区务工而随迁至城区的,应将户口迁移至城区,在迁移后的户籍地址就近入学。确因极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户口迁移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将会影响孩子按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办理入学手续。
在这里要提醒来长务工的家长朋友:要按照居住证上的地址如实填写“暂住地址”。
去民办学校也要领取通知书
今天不少家长选择让孩子去民办学校读书,有的家长问:“孩子想去民办学校就读,也必须网上报名,去公办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吗?
记者了解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并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相当于中小学新生的“准生证”和“户口”,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凭证,不论哪一种入学情况,都必须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一是适龄儿童、少年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公办中小学报到。
二是有选择民办中小学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民办中小学入学。
三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要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建立学籍。在此,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及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节点:
5月3-13日,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
5月16日,各区受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报名。
5月15-18日,公安部门户籍验证。
5月19-22日(含休息日),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验证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学位派送结束后向各中小学下达预录取名单。
5月23-27日,各区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月30-31日,各区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1-5日(含休息日),开通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6月8日,发布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信息。
6月12日,各区组织本区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
6月13-15日,开通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网上报名。
6月20日,各区组织开展本区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
8月8-10日,各区组织起始年级电脑均衡分班工作。
9月1-30日,完成小学和初中新生建籍工作。
附: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朝阳区:85102034、89617940
南关区:88912819(中学)、88958627(小学)
宽城区:89990224(中学)、89990223(小学)
二道区:84941256
绿园区:89625015
经开区:84634897
高新区:85542499
净月区:89641033
汽开区:85901093
莲花山区:89651383记者郭美佳
如何办理招生入学 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应用操作说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9-14 目 录 一、学籍注册管理 二、问题学籍处理 三、关键数据变更 四、学生转学管理 五、学籍其他异动 六、毕业升级管理 七、招生入学管理 八、系统其他应用 九、各级用户参数设置 2014-9-14 七、招生管理 全国学籍系统中,初中和高中一年级的新生的招生入学方式, 是从上一教育阶段毕业生中录取,直接接续原有学籍档案信息,保 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进行招生。 统一招生:学校录取的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的新生。 自主招生:接收学校根据招生要求录取的非统一分配的新生。 2014-9-14 1、招生入学流程说明 招生规模设置流程: 在招生前,需要学籍主管部门为辖区内学校设置招生规模。 同区县内统一招生流程: 由学籍主管部门分配招生名单。 自主招生流程: 即招收外地毕业生,含跨省招生情况。 2014-9-14 招生规模设置流程开始学校提交招 生计划数变 更申请 学籍主管部 门设置招生 计划数 学籍主管部 门核办 结束 根据要求,系统正在开发省级部门设置辖区内高中学校招生 计划数的开关。 2014-9-14 同区县内统一招生流程 开始 学籍主管部门 导入招生结果接收学校录取 新生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接收学校分班 结束 2014-9-14 自主招生流程开始 接收学校提交 录取新生申请 接收学籍主管 部门核办 生源学校学籍 主管部门核办 接收学校调取 新生档案 接收学校分班 结束 如果是同区县的自主招生,不需要第三步(生源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如果是跨省招生,则需要接收学校调取新生档案。 2014-9-14 2、关于招生结果名单原则上,全国学籍系统只管理招生结果,针对招生过程不涉及。招生部门提供招生结果名单,学籍主管部 门通过EXCEL导入即可。(模板可以由学籍主管部门直 接下载) 2014-9-14 3、关于重复招生处理重复招生主要存在于自主招生功能,由于双方学校未沟通及时,造成同时对一个学生进行录取,造成招生的重 复。 重复招生的处理和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类似,主要处理方式为佐证和删除。详细操作请参看问题学籍处理。 2014-9-14 4、关于跨省招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跨省招生功能,招生学校 使用学生姓名、学籍号(或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原毕业省份信息,提交跨省招生申请,由招生学校学籍主管 领导及招生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该跨省招生申请 自动提交至学生原毕业省份,交由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准,该新生到招生学校报道后,接收学校发 起调取档案申请,完成跨省招生。 2014-9-14 5、关于问题学籍学生的招生 毕业生如果有未处理结束的问题学籍,可以进 行毕业招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处理问 题学籍。在招生阶段问题学籍处于锁定状态,只有招生录取结束后,才会对问题学籍进行解锁。 2014-9-14 开始 招生入学流程 (进入演示系统) 接收学校自主 招收新生 学籍主管部门 导入招生结果 接收学校录取 统一分配新生 生源学校学籍 主管部门核办 接收学校调取 新生档案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接收学校分班 结束 2014-9-14
长春教育网小学报名官网入口地址
长春教育网小学报名官网入口地址: http://119.51.94.205/XueSheng/CZXSZC.aspx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5月6日正式启动,6月22日结束。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和德惠市依据市里《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就是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我市招生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
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就是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是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招生意见,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四是坚持属地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
五是坚持部门联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房地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
二、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均可入读本市小学。
初中入学条件: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任务的毕业生,均可入读本市初中。
三、入学程序
(一)报名登记
一是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入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入读,必须于5月6日14:00-13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安排请关注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未在5月15日17:00前完成报名的,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学位派送。5月21日-22日,各地依据本地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派送学区学位。
三是信息审核。5月23日-30日,各地采取部门联动方式,组织学校对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二)招生入学
一是下达通知。5月31日,为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公办学校入学须知,选择公办学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6月11日—12日办理入学手续。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入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入读,均须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否则不能建立学籍,也不能参加“长春市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
二是民办学校自主招生。6月1日—10日,民办学校要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依法依规进行自主招生。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是公办优质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的时间与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时间一致,于6月20日进行
6月14日,公布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学位数额、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派位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
6月15日9:00-17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已于5月6日-15日完成报名并被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进行网上报名。
6月20日9:00—1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地组织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
6月20日15:00-21日17:00,可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录取的学生,于6月22日15:00前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报到的,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四、强化政策落实
一是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划分片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片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片区确定及调整时,要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正、公平,要提前广泛告知,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二是积极探索对口直升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地域、学校、课程等相关因素,积极探索中小学九年一贯制试点,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的试点,可以选择强弱结合、就近结合等方式做好中小学校全方位的衔接,确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在实行九年一贯制的学校,要继续规范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和招生入学工作。
三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进一步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四是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入:即入学;读:即就读,下同)片区学校,其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学生在片区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不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官网:http://www.xaywjy.com/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官网: http://www.xaywjy.com/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要求,现就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县为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各区县(含西咸新区,下同)、各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学区划分、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等。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三)坚持控辍保学。各区县(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七长”责任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坚持起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6人。要按课程标准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
(五)坚持公正公开。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按学区划定范围招生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辖区内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学区划定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于5月10日12:00统一在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新生入学工作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规定登记入学。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其他区县(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本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登记。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备案。
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按照附件2规定,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4.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三是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四是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五是新落户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六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七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八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九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十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十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十二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5.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6.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管理工作。一是高等学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省属、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二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等学校招生要纳入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与公办学校同步原则,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导自主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另文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预警制度。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起始年级不产生大班额。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地教育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严肃工作纪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区县(开发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强化执纪问责。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招生结束后,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查监督。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相关区县(开发区)严肃查处并追责。
(七)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大力宣传“名校+”工程和“家门口的好学校”。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请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于9月16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教育局。
中小学学籍系统招生计划数怎么看
登陆学籍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第二个模块【学籍管理】
点击学籍管理后,点下面的第二个选项【招生入学】。
点开招生入学后,点下面的第五个选项【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
点开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后,点右边的【申请更改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