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取消是什么原因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本次改革提出,要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继去年底《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取消暂住证制度”又被明确写入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案,标志着我们离居住证时代更近了一步。
即将送别暂住证的时刻,有必要回顾这一时代符号的前世今生。“暂住”一词本身就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而暂住证制度就是用来对人口进行管理,不附加任何福利。1984年深圳率先实行暂住证的背景,就是政府被质疑对外来人口控制不力,社会治安不好。而2005年前后部分取消“暂住证”的城市重新恢复该制度,也有着外来人口犯罪率反弹的因素。
“暂住证”与“居住证”,一词之差,却是天壤之别。在居住证的语境下,过去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另类眼神和戒备心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起共享城市发展,共同诗意栖居的梦想和追求。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体现了政府部门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革新,承载流动人口从义务到权利的待遇转变。
近年来,上海等地已经在居住证制度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在受到好评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质疑声音。质疑的焦点,主要是申请门槛和服务内容。比如,将高学历、产权房等作为申请条件,造成对农民工的歧视。为居住证附加了金融服务、电子政务、电信充值等花哨功能,却并未触及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流动人口最为关心的市民待遇。
申请门槛之高,和服务含金量的低,都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居住证的纠结。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城市管理者有意投桃报李,给予其工作和生活便利。但是,城市所能提供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是个现实问题。
对此,公安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居住证制度指明了方向。一方面,与居住年限挂钩是相对公平的次优选择,在一座城市居住年限越长,对城市的贡献越大,就应当享受更优厚的公共福利。同时,“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界定,给渴望市民待遇的外来务工人员吃了颗定心丸。基本公用服务,涵盖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这意味着居住证不再只是看起来很美,而是实打实的民生大礼包。
现在暂住证取消了吗
法律分析:是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不是取消暂住证了。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暂住证是什么时候取消的
法律分析:暂住证制度目前并没有完全取消。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020年全国取消暂住证了吗
法律分析:是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不是取消暂住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宁波暂住证取消了吗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8:5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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