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怎么办居住证
一、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上海办理居住证新规:新办居住证具有6个月的等待期,且应提前办理居住登记;申办人必须属于国内非沪户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申请上海的居住证需要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核对无误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请人填写确认,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十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申领人携带身份证、住所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