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更新】
一、即日起,对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甘肃省有病例的地市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和“存量见底”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一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健康观察期间需完成3次以上核酸检测。
二、由发生1例以上本土确诊病例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不包括第一条涉及省),一律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区域整体低风险)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含鄂尔多斯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鄂尔多斯市的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含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五、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区)报备,落实“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9号
【2022年3月8日更新】
一、即日起,对从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和“存量见底”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一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健康观察期间需完成3次以上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包头市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不再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呼和浩特市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三、凡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鄂尔多斯市的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其它未规定的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市指挥部2022年第6号、16号、17号通告执行。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8号
【2022年3月6日更新】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6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旗区要立即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对14天内有上海市、山东省(青岛市)、吉林省(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春市、四平市)、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河源市)、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防城港市)、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陕西省(西安市)、山西省(晋中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海南省(三亚市)等地旅居史人员开展摸排工作。近14天以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持续加大对“四类重点人员”(境外及港澳台返回、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往来和其他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力度,按照“基础数据全摸清、动态情况全掌握”的要求,以嘎查村(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拉网式上门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督促嘎查村(社区)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从严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一律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防疫措施,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五、近期,为有效降低疫情潜在风险,各旗区均在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共筑疫情防线。
本通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未涉及的防控政策仍按照市指挥部2022年第6号、第12号、第13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6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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