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考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
受理时间:
3月14日10时至3月17日16时,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受理方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在受理时段内点击页面下方“申请退费链接”提交退费申请,具体操作程序为:
考生如实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界面;
正确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须确保联系到考生本人)、选择退费原因后,点击“确认”按钮保存;
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36: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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