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独立编号,仅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印无效。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企业根据运输计划提前申请,通行证于每日下午15:00-17:00集中发放。
●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仅受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注册企业及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其它区市的企业和车辆,请至企业或车辆注册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目前仅受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办理工作,运输其它货物的,暂不办理。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33: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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