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劳动者在其隔离治疗期满或者医学观察期满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之后要求返岗,如果企业拒绝,工资应如何计发?
答: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严重地区返粤劳动者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拓展材料】
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期支付工资,企业能否延期支付工资?
答: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推荐阅读:
惠州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常见问题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32: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731034061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惠州劳动者隔离完后返岗工资怎么算.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惠州劳动者隔离完后返岗工资怎么算.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