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调整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2020年1月开始)
将原十个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
在按规定办法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体现多缴多得;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参保人,每月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并规定全省统一的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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