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第二轮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将开展第二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检测对象: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检测地点:请按照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检测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8时至晚上10时。
注意事项:
请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采样。持港澳通行证等其他证件或无身份证的群众,提前到微信平台“i石狮”小程序上进行提前预约登记。检测过程中请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造谣传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各学校师生员工在居住地附近就近参与核酸检测,儿童须在家长陪同下进行检测。
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核酸检测,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相互转告,注意做好个人防范,按时参与本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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