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普新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的补充通知
根据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物流畅通,经新区防疫指挥部决定,对金普新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点保障通行的车辆进出金普新区封控区和管控区,采取持有新区防指办印制的《大连金普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方式通行。
二、各交通卡口实行“一车一证”、“见证放行”。对《车辆通行证》上未标明车牌号、有涂改迹象以及车、证牌号不一致的情况,交通卡口一律不予放行。
三、对于借用、盗用或者假冒《车辆通行证》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并追究发证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以上规定适用于沈海高速(G15)海湾北站、三十里堡站,鹤大高速(G11)十里岗南站,大窑湾高速大连港站,以及国道20国道20滨海公路、十七线、刘大线、吴王线、金七线、河北线、盖亮线、得猴线、华北线、土四路、14号桥、申复线等各交通卡口。
大连金普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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