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清苑区外来返清人员报备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清苑区外来返清人员都要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清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提前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金额由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确定。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清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医,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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