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车管所关于加强驾驶人考试疫情防护工作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2-28 16:04:42 阅读: 评论:0

  潍坊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关于加强驾驶人考试疫情防护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潍坊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关于加强驾驶人考试疫情防护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实际,潍坊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特下发关于加强驾驶人考试疫情防护工作的公告:

  一、外地来潍考试人员执行疫情防护政策

  中、高风险地区(以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态发布信息为依据)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潍考试。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措施14天后,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暂缓来潍考试。确需来潍考试的,进行7天健康监测后,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因出行被判定为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或来自全域封闭管理地区,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自陆地边境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无本土疫情地区来潍考试人员,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境外回潍参加考试人员,完成入境口岸城市集中隔离和我市继续相应隔离措施后,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自其他省份非重点地区来潍考试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护措施

  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按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必须配合测量体温和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是绿色健康码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一米线”规定。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考场,勿聚集和逗留。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潍坊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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