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金山镇关于办理职工通行证有关问题的说明:
金山镇辖区内企业职工(含齐鲁石化改制企业和东部化工区企业,但不含建筑施工工地),工作地和居住地均在金山辖区的,由镇经济发展局负责办理。请携带公司《职工通行证情况统计表》到金山镇政府启元技校二楼会议室办理,统计表电子版提前发经发局邮箱jszjmw@12com。
工作地在金山镇辖区外的,凭所在单位开具须到岗证明到所居住的村居或社区办理。
建筑施工单位由各工程队负责,凭单位开具须到岗证明前往职工临时居住的村居或社区,凭暂住证统一办理。
齐鲁石化或橡胶厂职工凭单位开具的到岗工作证明视同已办理职工通行证,确需办理的由各村居或社区负责办理。
以上各类企业及建筑工地(非齐鲁石化企业)职工通行证,须加盖企业公章后有效。办理时间截止今天(3月15日)下午5:00。
联系人:朱奉光15753383615
于国祥 15762892982
所需文件下载链接:点击查看(提取码1234)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9: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711024032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临淄金山镇关于办理职工通行证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临淄金山镇关于办理职工通行证有关问题的说明.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