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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惠民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指南
一、活动范围
本次“2021烟台惠民消费券"主题活动仅限烟台消费用户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30日-11月8日,本次发券分为四轮:
第一期(9月30日-10月09日)的抢券活动,开始时间为9月30日10:00:00,有效期至10月09日23:59:59。
第二期(10月10日-10月19日)的抢券活动,开始时间为10月10日10:00:00,有效期至10月19日23:59:59。
第三期(10月20日-10月29日)的抢券活动,开始时间为10月20日10:00:00 ,有效期至10月29日23:59:59。
第四期(10月30日-11月08日) 的抢券活动,开始时间为10月30日10:00:00,有效期至11月08日23:59:59。
三、活动内容
在发券活动期间,定位在烟台的用户进入美团或大众点评App活动页面在满100元减40元、满200元减100元中的任选一张点击“领取"按钮,即可获得对应面额的消费券。消费券会在半小时以内到账,成功领取的消费券请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消费券“或"大众点评App-我的-钱包-现金券“内查看。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每次发券最多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消费券领取后10天内有效,逾期失效,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消费券仅限领取时当地城市活动详情页内展示的活动商家可用,不可跨市使用,可在平台到店餐饮、酒店等指定商户购买团购支付时使用。
用户使用消费券购买的团购套餐自购买当日生效,有效期至团购套餐显示日期,但最长不超过2021年11月8日。有效期内未使用的团购套餐到期自动退款,且用于购买团购套餐的消费券过期失效,无法再次使用。若团购套餐显示的有效期长于本规则的,以本规则的有效期为准。
部分商家商品不支持使用消费券,具体以商品页面提示或商家实际使用规则为准,实际订单消费金额及用户使用消费券后应实际支付的金额以用户与商家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消费券的使用门槛及条件以券面说明及页面公示的使用规则为准,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累计消费、不可找零。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经超出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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