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其中除大病医疗必须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扣除之外,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时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 3 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提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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