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告,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退费可以退费。
其中,深圳是集体退费,考生无需个人申请。
官方通告:
关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2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退费通告
各相关考生: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3月12日举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报考地市或考区招办申请退回报名费用,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处理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退费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请电话联系申请机构,确认本人是否在考前红黄码名单内。名单内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名单外考生须提供考试期间的非绿健康码彩色截图;
(二)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无法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防疫部门或街道(居委)出具的隔离证明,如健康码信息有相关文字,也可提交作为证明材料;
(三)考点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考的,由考点统一出具证明,考生无需提交申请;
(四)考点正常开考,但因疫情原因拒绝部分考生入场参加考试的,由考点统一出具证明并附涉及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代码),考生无需单独提交申请(建议考生向考点确认是否符合此类条件);
(五)考生近期注射新冠疫苗,因相隔时间未到48小时而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提交考生注射新冠疫苗证明;
(六)考试期间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交确诊证明。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二、申请退费流程
(一)申请退费时间:3月18日12:00前,逾时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机构:广州市为本次考试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其余地市为本次考试所报地市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机构指定邮箱(见附件),邮件标题为“(NTCE221退费)姓名+身份证号”,邮件正文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代码、报考科目名称、联系电话。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发送电子邮件,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经逐级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并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二)经核准退费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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