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年满16周岁公民。公民本人向我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社保卡、学生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办理。
二、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未满16周岁公民。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向我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学生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8: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70100383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辽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辽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