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3月16日0时起,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封控管理:
木栏街21号-23号及建设街93号、木栏街1号-20号、24号-41号;
中原新都小区八栋1单元、中原新都15栋1单元及楼下门面;
桂滨小区;
天和路1号中园公租房小区一栋以及三栋;
东兴镇冲卜三路72-84号;
东盟花园五栋三单元。
解除东兴镇以下管控区管控管理:
东兴镇中原新都小区和城西市场以及周边(大坡路:86号-96号、49号-84号,大坪路:119号-149号,河洲路八巷:8号-14号、18号-36号及中原新都周边风险门店);
东兴镇富安居小区、颜茹小区以及周边(民族路53号、61号即时代假日酒店、猫戈奶茶店);
东兴镇天和路1号中园小区(除封控区域外);
东兴镇冲卜三路57号-70号,景阳南路61号、63号、65号,冲卜四路61号-89号;
东兴镇东盟花园小区(除封控区域外)。
鉴于当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以上封控区、管控区按照规定标准解除管控后,相应区域内的所有居民仍继续执行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7: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99313816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3月16日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解除.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3月16日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解除.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