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防城区疫情防控形势,并听取上级专家意见,经综合研判,决定从3月12日零时起,将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防城区那良镇里火村沿边公路峒中口岸里火综合业务楼门前至里火边民互市点段区域调整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
将防城区那良镇里火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地区,调整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
防城区那良镇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地区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以上区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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