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市民就近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业务,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升级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系统和房屋信息系统,推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跨区办理”的功能,即各城区(开发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业务实现互办互通。即日起广大市民可在本市内任意一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点跨城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
南宁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点地址
兴宁区街道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点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更多信息:南宁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人可选择线下备案或线上备案两种方式进行。线下备案办理可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间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
线下办理办理材料:
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线上备案办理材料: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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