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及待遇期
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不参保缴费,一旦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过了集中缴费期再参保,无法享受财政补助,个人将承担全部参保费用;同时,集中缴费期后参保有待遇等待期,一旦在待遇等待期发生医疗费用,只能个人自己承担。
即: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待遇期为缴费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标准
(一)全额资助困难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需要缴费。
(二)定额资助困难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以及乡村振兴部门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的人员(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脱贫人口,个人需缴纳40元/人。
集中缴费期即将结束,如您还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请抓紧办理参保缴费。如您身边的朋友还没有参保缴费,也请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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