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温馨提示:
政策咨询热线:0533-12333。
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0533-2188002;0533-286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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