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车临时号牌领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3-02-28 15:12:39 阅读: 评论:0

  申请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

  申请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所需材料: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常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类型:

  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浅蓝底纹黑字黑框线”):仅供机动车在连云港市辖区内临时行驶使用。

  跨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

  办理途径:

  (一)网上办

  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APP,登陆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按照提示办理。(个人用户可通过该功能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单位用户不能通过手机办理)

  

  

  

  

  (二)窗口办

  办理地点:

  各车管所窗口

  就近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汽车销售公司办理(汽车销售公司仅限办理品牌商授权的已销售车辆)

  下附全市车管服务网点统计表: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5: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8358380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连云港新车临时号牌领取指南.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连云港新车临时号牌领取指南.pdf

标签:连云港   号牌   新车   指南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