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道路运输车辆正常年审的公告
2020年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9号),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根据文件精神,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道路运输车辆,免除超期年审行政处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恢复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为保证道路运输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保障车辆运输安全,自2022年2月1日起营运车辆年审和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恢复正常业务流程,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请广大道路运输业户按规定期限进行车辆年审和技术等级评定。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5: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83533800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赣榆区恢复道路运输车辆正常年审公告.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赣榆区恢复道路运输车辆正常年审公告.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