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单位去哪里申请生育津贴报销

更新时间:2023-02-28 15:09:59 阅读: 评论:0

  中山单位去哪里申请生育津贴报销?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各

  中山单位去哪里申请生育津贴报销?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各镇街经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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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按照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职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的上月按规定足额缴纳中山市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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