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2促进乘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已经结束,该方案已经实施,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该补贴。
补贴申请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车主申请资金补贴最后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
国六”标准乘用汽车。
1)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000元资金补助;
2)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
新能源乘用汽车。
1)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
2)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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