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有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两个在建、在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多次销售仍有剩余房源。现根据2021年12月23日修改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拟定于近期面向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轮候家庭开展最后一次开盘销售。对本次不参加报名、报名后主动撤回报名申请、已入围选房名单未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购房手续或已办理购房手续后退房的轮候家庭,市住建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准购资格。对已报名但未入围选房名单的轮候家庭继续保留准购资格。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6日15:00 - 3月22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开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本次开盘范围的报名准购人需提前登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政务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或“邕有家”进行注册和验证,并在报名时间段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指南详见本通告附件)。如准购人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销售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鑫利华家园3号楼一层115-116号商铺威宁世纪花城营销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注: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建议有意向报名的准购人详细阅读操作指南后尽量自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单身人员不得购买规划建设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本次开盘报名条件为:
(一)威宁世纪花城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下)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单人家庭户及2人(含)以上家庭户。
(二)威宁世纪花城三居室及昌泰清华园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上)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2人(含)以上家庭户。
三、销售房源及价格
(一)昌泰清华园项目
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77套房源,均为二居室户型,户型面积704㎡-765㎡。
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20〕第07号。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1〕8号),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92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2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495元/㎡。
(二)威宁世纪花城项目
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7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226套房源。其中:二居室户型834套,户型面积578㎡-567㎡;三居室户型392套,户型面积747㎡-80.51㎡。
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21〕第057号,南房预字〔2021〕第058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1001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1002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379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378号。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0〕20号),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8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1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7298元/㎡。
四、优先购买
根据《办法》规定,已取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的;
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人的;
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退役、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五、注意事项
(一)一户准购人只能选择报名本次开盘项目的一个户型,报名后因自身原因需变更报名项目或户型的,请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在报名时间段内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参加开盘报名的准购人现使用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与申请资格时申报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在开盘报名时间截止前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报变更,因未按时申报变更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准购人承担。
(三)开盘报名结束后,市住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围参加选房的名单并公布,对入围参加选房的准购人将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入围参加选房的准购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线上系统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领取方式将在项目开盘通告中另行公布告知)。
(四)若报名选房的准购人户数少于开盘销售房源数量,市住建部门将结合实际报名情况,按照推出房源数量与实际报名购房的准购人户数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开盘销售。
(五)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对于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的部分,准购人应当按照购买时同类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补交超面积差价款。超面积差价款需一次性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可分期缴纳和按揭贷款。超面积差价款计算方式:
超面积差价款=(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超出保障面积
(六)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并按通知要求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七)准购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需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并将有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八)需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人,请在报名前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咨询贷款的相关政策及要求。
(九)在开盘报名结束后,将采取线上选房方式开盘销售,具体的项目开盘销售时间、地点,另行通告。届时,入围选房名单的准购人应当按照通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线上选房。
六、咨询电话
昌泰清华园:0771-3250802
威宁世纪花城:0771-3130988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5684179
附件:经济适用住房开盘报名流程指南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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