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医疗保障权益,根据廊坊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尿毒症透析患者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尿毒症透析病人暂不受原签订协议医院的限制,因救治需要转移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均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二、参保人员需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的,可推迟到疫情管控期结束再进行报销;因疫情影响延迟申报的,暂不受6个月申报时限的限制。
三、此政策视廊坊市疫情发展变化再作适当调整,各级经办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共同筑牢廊坊市疫情防控屏障。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4: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79843657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2022廊坊市尿毒症透析患者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措施.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2022廊坊市尿毒症透析患者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措施.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