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2021-2022年采暖期延长供暖时间的公告
我市2021-2022年采暖期根据计划应于2022年3月15日停暖,但针对近期气温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将统一延长,具体停暖时间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提前通知,延期供暖不再向居民用户另外加收取暖费。非居民用户不在免费供暖范围之内,如需继续供暖可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
2021-2022年采暖期根据计划应于2022年3月15日停暖。针对近期气温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将延长至4月1日,具体停暖时间视天气情况再定,延期供暖不再向居民用户另外加收取暖费。
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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