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手续
一、申请条件
(一)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所需资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房屋租赁合同;
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二)租住商品住房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1)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5)结婚证(已婚须提供)。文章来源:社保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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