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防疫期间婚姻登记办理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8 14:35:11 阅读: 评论:0

  兰州皋兰县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办理  一、先预约后登记  自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起至上级宣布解除疫情时止,县婚姻登记机关

  兰州皋兰县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办理

  一、先预约后登记

  自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起至上级宣布解除疫情时止,县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全预约限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期间不接受现场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需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待预约成功后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办理时不要携带亲友团,尽可能减少婚姻登记人流量。如个人情况允许,建议在上级宣布解除疫情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二、带齐相关材料

  预约人需提前了解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和流程,确保带齐相关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

  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或另一方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居民,以及部队驻地或另一方常驻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的现役,可以在全市各个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审核办理;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双方自愿结婚且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3张2寸近期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登记:

  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结婚证;

  双方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各2张2寸单人红底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做好安全防护

  为了公共安全,请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根据工作指引文明办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设立测温区,当事人要规范佩戴口罩,凭本人预约信息、48小时内的核酸报告(阴性)及身份证明,在接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并自行洗手消毒后,方可进行婚姻登记大厅。

  四、即办即走

  办理完毕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立即离开婚姻登记大厅,不得无故逗留。

  婚姻登记处咨询、预约电话:0931-5726220

  网上预约:网上通过“民政通”APP进行预约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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