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对全县所有居民小区(村居)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居民朋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切断传播途径,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全县所有居民小区、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居民小区村居封闭管理。每个小区、村居原则上只保留一个人员和车辆进出口(含地下车位),设置门岗检查点,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三无小区”由共驻共建单位和社区组织人员封闭管理,确保出入有人值守。在封闭管理期间,如果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要确保能及时疏散人员和道路畅通。严格限制居民外出,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城乡公共服务需要的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证明,方可进入小区、村居(必须在门岗保留存根备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二、经营场所全面关闭。除防疫需要和民生保障以外,非生活必需场所暂时停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加油站、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但必须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禁止聚餐、打牌、集会等聚集活动。
三、重点人员管控到位。集中隔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中隔离规定,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做到足不出户。居民原则上不能离开居住小区,实行人员静止、居家静止、原地静止、原岗位静止。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责任镇办、社区(村居)、共驻共建单位做好监督提醒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联系方式。
四、物资供应保障到位。各商超要保障正常物资供应。居家隔离人员或集中隔离人员直接抚养(赡养)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属,社区要组建专门服务队伍,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正常基本生活。
五、防疫宣传入脑入心。各小区、村居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防疫知识宣传,也可通过音响、喇叭,每天循环播放防控知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支持。
六、卫生消毒全面覆盖。各小区、村居每天要对楼道、电梯、垃圾池等公共区域,以及重点人员居住区域进行垃圾清扫和消毒处理,保持小区环境清洁清爽。
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扰乱防控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高青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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