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2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8 14:31:07 阅读: 评论:0

  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

  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集中开展2022年上半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供养亲属。

  二、集中认证时间

  上半年集中认证时间为3月20日-4月30日。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雄安智慧社保”、“易人社”、“河北人社”(以上应用均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其中任意一款软件进行自主认证。待遇领取人员使用其中一款软件自助认证不成功的,可尝试使用另外两款软件进行认证,以提高自助认证的比例。

  对于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无法进行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如患有疾病(偏瘫、脑瘫等)、处于昏迷状态、常年卧床需要特殊照顾等情形或多次人脸识别不通过的,可申请人工认证,本次人工认证方式与以往不同,手机APP不再支持人工认证,需由参保单位、社区、乡镇辅助人工认证,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待遇领取人员照片(照片带日期水印)打印在A4纸上(附件1:日期水印样图),雄安新区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人工认证情况调查表(附件2),雄安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遇领取人员人工认证情况调查表(附件3)。(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各参保单位、社区、乡镇收集汇总本单位或辖区的人工认证材料后,交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工认证材料由乡镇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至业务系统。

  四、注意事项

  认证工作完全免费,资格认证关乎每个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早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暂停待遇。

  死亡或判刑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其家属应于7日内上报乡镇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需退还多领取社保基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家属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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