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报销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信息已录入微机,且在住院期间缴费未中断;
3)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一)财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三)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四)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五)社会保险卡;
(六)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
(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八)《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已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须提供);
(九)《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申请表》(已办理了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须提供)。
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的,个人除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文章来源:社保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21: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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