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车辆行驶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6月1日零时起,我市对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时间,区域及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本规定内的大型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的各式重、中型载货汽车,含各式重、中型牵引车,各式重、中型车,全挂车(俗称“黄牌货车”)。
二、限行区域
独岗大桥—仓丰大道—S263线至清塘路口—S118线至牛墟路口—商业大道—南城路—四会大道—广场南路西段(含飞鹅岭大桥)—誉城大道—阅海大道—碧海大道等道路内侧边缘线围合区域,每天07:00至23:00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三、限行道路
独岗大桥、柑乡大桥、商业大道(清东路口至南城路交接口),广场北路东段、广场南路东段,南城路等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前进路、仓丰大道、四会大道(高速东出口至南城路交接口段),广场南路西段(含飞鹅岭大桥),誉城大道、广强大道、阅海大道、碧海大道等路段,每天07:00至23:00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S118线牛墟路口至龙甫镇政府前路段,每天17:00至19:00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四、不受限车辆
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道路清障(施救)车、工程作业车、邮政运输车、洒水车、清扫车及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备经同意临时准行的车辆不受限制。
本通告自2020年6月1日零时起实施,原关于我市在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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