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从3月1日起,四会市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届时,在我市辖区内的江河水域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间注意事项
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对一切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实行“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管理。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违反禁渔制度将受到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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