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慈善总会关于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2-28 14:26:51 阅读: 评论:0

  滨州市滨城区慈善总会关于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告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区上下行动一致,联防联控,群策群力,万众一心,共克

  滨州市滨城区慈善总会关于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告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区上下行动一致,联防联控,群策群力,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积极捐款捐物,迅速凝聚起强大的抗疫力量,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为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公益力量,依法有序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滨城区慈善总会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捐款事项

  账号:15744901040012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联系电话:0543-8330283

  13686308086

  邮箱:bcqcszh@16com

  捐款请注明捐赠用途∶"抗击疫情共克时艰",如定向单位和组织捐款的,请注明"定向XX单位疫情防控",并联系区慈善总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如未注明捐赠用途及捐赠单位的,将作为非定向捐赠资金,由区慈善总会按照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确定捐赠资金用途。

  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不接受现金捐款,不举行线下捐款。

  物资捐赠事项

  因疫情防控要求,区慈善总会不直接接受物资捐赠(特殊情况除外)。如定向捐赠物资的,可联系慈善总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直接将物资捐赠至定向捐赠单位;无定向捐赠单位的,区慈善总会将按照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统筹安排使用,捐赠单位将物资直接捐赠到指定单位。

  其他说明

  (一)爱心人士、爱心企业防控捐款及物资将全部用于滨城区新冠作疫情防控工作,滨城区慈善总会及时拨付资金,定向捐款用于捐赠者指定用途。

  (二)滨城区慈善总会将及时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捐赠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区慈善总会出具的捐赠票据可按比例抵扣企业(个人)所得税,请及时联系区慈善总会领取。超过一个月未领取者,将统一以爱心人士名义开具。

  滨州市滨城区慈善总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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