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心城区黄河高架桥等桥面(含隧道)通行的通告
为规范车辆行驶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遏制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2022年3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心城区黄河高架桥等桥面(含隧道、试通车路段)通行。对违反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具体禁行桥梁(含隧道、试通车路段)见下表:
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中樟立交桥7黄泰立交桥2金樟立交桥8金凤高架桥3中泰立交桥9金凤大桥4金泰立交桥10东厦隧道5泰山长平高架桥11黄河高架桥6泰山长江高架桥12金环高架桥13泰山路火车站站前南、北侧掉头桥特此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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