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内容:
2022年4月1日起开征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街道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拓展阅读:
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之日起,所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向以上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类用户和非居民类用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收取清洁卫生费(垃圾转运有偿服务费用除外);已提前收取的费用,原收费单位或个人应将预收的费用退还缴费用户。
>>>>>推荐阅读:汕头市龙湖区部分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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