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晚婚晚育产假的法规是:我国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我国法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我国法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法规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法规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波及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一年的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9: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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