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28 13:32:48 阅读: 评论:0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已在深圳社保中心停保   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已在深圳社保中心停保

   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参保单位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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