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河县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3月21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患者唐某荣密接人员唐某华(系唐某荣父亲)、马某某麦(系唐某荣母亲),州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州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运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监测。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报备并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唐某华、马某某麦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唐某华活动轨迹:
3月18日
18:20,骑摩托车到乌玛高速三甲集收费站路口接儿子唐某荣回家;
19:00,回到三甲集镇康家村家中。
3月19日
10:00,与儿子唐某荣步行到家附近农田干活;
11:00,遇到同村村民马某祥;
12:30,返回家中吃午饭,期间与三甲集畜牧站防疫员裴某旭、宗某华2人有接触(约20分钟);
15:00,与儿子唐某荣步行到农田干活;
17:00,干完农活回家,期间与同村海某忠、亲戚马某强有接触,后在家无外出;
23:30,接送至集中隔离点。
马某某麦活动轨迹:
3月18日
19:00,丈夫唐某华、儿子唐某荣回家;
3月19日
11:30,经营自家小卖铺期间与顾客马某麦有简单交谈;
12:30,与三甲集畜牧站防疫员裴某旭、宗某华2人有接触(约20分钟);
16:00,家门口向流动商贩买菜(人员正在排查);
16:20,亲戚马某强来家中取东西,有短暂接触;经营自家小卖铺期间与马某艳、马某秀、马某贤、马某倩、马某萱、马某、赵某平、槽某泰8人有接触,之后一直在家无外出;
23:30,接送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我县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请与唐某华、马某某麦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广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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